2026/01/12 15:53 [系辦行政公告]函發114學年度第2學期繳交日間部學分費事宜,請查照週知。
114學年度第2學期日間部學分費繳交期間:自115/04/16(四)~115/04/30(四)止。
「台新學雜費入口網」網址:https://school.taishinbank.com.tw 或由本校首頁/學雜分費專區/繳費平台/台新學雜費入口網登入。
以下日間部各年級學生應繳交學分費:
1、修習輔系、雙主修、學分學程等單獨開班課程學生。
2、師資培育中心學生。
3、修習語言實習課程學生。
4、延修生修習9學分(含)以下學生。碩專班學生跨修之學分不作為主修系、所承認之必、選修學分時,依開課單位之收費標準收取學分費;惟須由主修系、所會文出納組辦理。修讀10學分(含)以上(包含跨校及跨國修習之學分合併計算),另行繳納全額學雜費之差額。
附件下載:


